未及时披露内幕消息,上市公司及其董事被「香港证监会」罚款400万

美即控股国际有限公司(美即控股,除牌前股份代码:01633)及其5名董事继早前被裁定未有及时披露有关L’Oréal S.A. (L’Oréal)于2013年建议收购美即控股的内幕消息后,遭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 The Market Misconduct Tribunal (审裁处MMT) 处以合共400万元的罚款。


该5名董事同时被取消担任上市法团或任何其他指明法团的董事,或参与管理上市法团或任何其他指明法团的资格,为期8至24个月。五人分别为:主席邓绍坤(男),执行董事佘雨原(男)、骆耀文(男)、郑永康(男),非执行董事孙焱(男),而郑永康在关键时间亦兼任公司秘书。


审裁处裁定,美即控股延迟了大约三个月才披露L’Oréal的收购建议,而有关消息本应会对美即控股的股价带来正面影响。因此,当时沽售了美即控股股份的投资者对他们理应有权获取的消息毫不知情。


审裁处认为,美即控股违反披露规定的行为尤其严重,因为该公司不但没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监察该收购建议的保密情况,而且在知道该收购建议被泄露后,并无在合理地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向公众作出披露。


审裁处进一步命令:

  • 香港会计师公会对邓绍坤、郑永康采取纪律行动;

  • 美即控股及该五名董事支付证监会的调查和法律费用,以及审裁处研讯程序的讼费;及

  • 该五名董事参加经证监会核准有关企业披露制度、董事职责及企业管治的培训课程。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是一个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成立的独立机构,并由一名高等法院法官或前法官出任主席及两名成员组成。


市场失当行为包括内幕交易、虚假交易、操控价格、操纵证券市场、披露关于受禁交易的数据及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数据以诱使进行证券及期货合约交易。这些行为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及破坏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如觉得曾发生或可能曾发生的市场失当行为或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提述的违反披露规定事宜,则可就该事宜提起在审裁处席前进行的研讯程序。审裁处以公开形式进行民事法律程序及在适当时向被判违法人士施加民事制裁。审裁处借着保障大众投资者的利益及减少市场上的不当行为,从而提高市场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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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qswh7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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