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对其出具补充材料要求,详细如下:
思格新能源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你公司及股东层面曾存在股权代持情形(含实际控制人所持股权),请列表说明代持双方名称、代持股权比例、代持起止时间、解除代持方式,并结合被代持方在代持期间的任职情况,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相关规定进一步说明股权代持形成原因、演变情况、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股权代持期间被代持方是否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包括是否违反竞业禁止规定)。并结合上述情况按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说明控股股东持有的股权是否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根据备案报告,你公司在成立两年后,于2024年即成为可再生能源解决方案领域的全球领先者。请说明实际控制人在你公司成立前开展相关业务的主体情况(如有),包括该等主体设立、股权变动等,以及你公司自该等主体承接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经营场所或合同等具体情况,是否存在重大纠纷。该等主体是否存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第四项的禁止性情形,其中的主要境内运营实体最近三年是否存在税务、债务纠纷等重大合规事项,是否构成你公司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
三、请说明你公司运营的APP等产品情况,是否对公众开放,收集和存储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向第三方提供信息的情形,以及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许映童创立的「思格新能源」,递交IPO招股书,拟赴香港上市,全球排名第一的可堆栈分布式光储一体机解决方案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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