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1日生效的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新规,明确将境内企业直接和间接境外发行上市全面纳入中国证监会监管,实行统一的备案制管理。
12月21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部发布关于Lobo EV Technologies Ltd.(萝贝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3〕1992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境外上市备案情况表,萝贝电动车的申报类型为间接境外上市,备案申报主体为江苏萝贝电动车有限公司,备案接收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Kingswood Capital Partners,LLC为其承销商,德恒为其境内律师。
备案通知书具体如下:
Lobo EV Technologies Ltd.(萝贝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通过境内运营实体江苏萝贝电动车有限公司提交的境外首次公开发行备案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我会对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530,000股普通股并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三、你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你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你公司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本备案通知书仅对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该企业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企业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部
2023年12月20日
萝贝电动车,其于2022年9月19日在SEC秘密递表,又于2023年3月13日公开披露招股书,最近于2023年11月29日更新招股书,拟纳斯达克IPO上市,股票代码LOBO。
萝贝电动车,总部位于江苏无锡,作为一家创新的电动汽车制造商和销售商,主要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越野四轮穿梭车(如高尔夫球车和供老年人和残疾人使用的代步车)。萝贝电动车,亦为客户提供汽车资讯及娱乐软件开发及设计服务。利用公司在连接、多媒体交互系统和人工智能方面的前沿技术,公司正在重新定义产品,以便为用户提供方便、实惠和愉快的驾驶体验。公司不独立向终端用户提供车载娱乐服务。
萝贝电动车招股书链接:
https://www.sec.gov/Archives/edgar/data/1932072/000149315223043089/formf-1a.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