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明报等
https://www.frc.org.hk/en-us/FRC_PressRelease/FRC_engagement_and_consultation_TC.pdf

财务汇报局发布有关进一步改革会计专业的沟通及咨询文件,新规管制度除现行涵盖上市公司核数师及其注册负责人外,其规管权力亦将扩展至专业人士。咨询期截至5月4日。
新规管制度预计将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实施,届时财汇局将成为香港会计专业的独立监管机构,并更名为「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会财局)。
财务汇报局纪律处分部主管梁惠珊表示,针对上市公司核数师及专业人士的处分权力大致相同,惟上市公司核数师就每项失当行为的罚款上限分别为1000万元或所获取的利润或避免的损失的3倍,以较高者为准,专业人士则上限为50万元。梁惠珊指,有关制度与国际标准接轨,做法亦与本地金融监管机构保持一致。
根据咨询文件,与会计师公会的纪律处分程序比较,该局会多出一个阶段,在聆讯前先作行政决定,以便捷地解决处分,同时保留受规管者视情况将个案交由独立裁决机构全面聆讯、提出上诉的权利。此外,财汇局以原则为本施加罚款及处分,简化为考虑每个个案的全部情况来作出决定。财汇局有权命令上市公司核数师进行补救行动,惟对专业人士并无相应处分。
数家会计师事务所拟成立「香港上市公司审计师协会」,以应对财汇局严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