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操纵股价,香港证监会冻结操纵者资产,最高可监禁10年

涉嫌操纵股价,香港证监会冻结操纵者资产,最高可监禁10年

香港证监会上月入禀高等法院控告一批投资者涉嫌操纵正利控股(03728)股价,香港证监会昨日(8月27日)公布获法院延长临时强制令,以冻结15个本地及海外实体持有的不多于1.249亿元的资产,金额相当于他们及其代名人在被指涉及正利股份的操纵活动中所得的合计利润。

香港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于今年7月11日展开法律程序,入禀控告20名人士及机构,怀疑他们透过一项规模庞大及经仔细安排的操纵计划,操纵当时于创业板上市的正利控股的股份,证监会在案中要求冻结被告名下资产,以及要求还原交易,为该会近年罕有要求细价股涉嫌造市后「回水」的个案。该会当时并申请了紧急临时强制令。

可罚款千万监禁十年

高等法院周一(8月26日)命令,于7月15日向证监会颁布的临时强制令将继续生效,其中针对多个海外实体的强制令涵盖他们在全球的资产。

证监会指出,该项操纵计划在正利控股于2016年3月29日上市之前已经被策划及展开,并且持续超过5个月,令正利的股价和成交额在同年3月29日至9月6日期间以人为的方式飙升,以及导致正利的股价在同年9月7日大跌90%。

证监会亦正寻求法院向被告作出命令,饬令他们在法院裁定被告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相关条文的情况下,须交出他们的利润,及或使受影响的对手方回复至交易发生前的状况,即俗称“回水”。

证监会更特别指出,市场操纵者亦可能会面临刑事起诉,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1,000万元及监禁10年。

防不法分子保存利益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建新表示,寻求法庭颁布针对涉嫌跨境操纵者的强制令及回复原状令,是证监会的执法策略的主要部分,藉以防止涉嫌不法分子从不当交易中获利,及将怀疑以不当手法获取的收益保存下来,以便日后向受影响人士作出赔偿。证监会将继续采取适当及必要的行动打击市场操纵活动。

数据显示,2015年、2016年创业板股份“疯炒”,上市公司一经上市,股价动辄上升以倍计,终引起监管机构出手。2017年1月,证监会及香港交易所发表联合声明,对在创业板上市的股份出现大幅股价波动表示极度关注,并发现创业板“围飞”(将股份集中配售予关连人士)情况严重。

去年更收紧创业板上市门坎,包括强制公开发售,取消转往主板上市的简化转板申请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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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Ryan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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