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格新能源,擬赴香港上市反饋意見,要求說明過往股權代持、成立前控股股東相關業務的主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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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智能光伏業務總裁及晟騰人工智能計算業務總裁許映童先生創辦的思格新能源2025年2月21日在港交所遞交招股書,擬香港主板掛牌上市。

中國證監會國際司對其出具補充材料要求,詳細如下:

思格新能源

請你公司補充說明以下事項,請律師核查並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一、你公司及股東層面曾存在股權代持情形(含實際控制人所持股權),請列表說明代持雙方名稱、代持股權比例、代持起止時間、解除代持方式,並結合被代持方在代持期間的任職情況,按照《監管規則適用指引——境外發行上市類第2號》相關規定進一步說明股權代持形成原因、演變情況、合法合規性、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股權代持期間被代持方是否屬於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持股的主體(包括是否違反競業禁止規定)。並結合上述情況按照《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第八條規定說明控股股東持有的股權是否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二、根據備案報告,你公司在成立兩年後,於2024年即成為可再生能源解決方案領域的全球領先者。請說明實際控制人在你公司成立前開展相關業務的主體情況(如有),包括該等主體設立、股權變動等,以及你公司自該等主體承接資產、負債、業務、人員、經營場所或合同等具體情況,是否存在重大糾紛。該等主體是否存在《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第八條第三項、第四項的禁止性情形,其中的主要境內運營實體最近三年是否存在稅務、債務糾紛等重大合規事項,是否構成你公司本次境外發行上市的實質障礙。

三、請說明你公司運營的APP等產品情況,是否對公眾開放,收集和存儲用戶信息規模、數據收集使用情況,是否存在向第三方提供信息的情形,以及上市前後個人信息保護和數據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四、請說明本次擬參與「全流通」股東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質押、凍結或其他權利瑕疵的情形。

許映童創立的「思格新能源」,遞交IPO招股書,擬赴香港上市,全球排名第一的可堆棧分佈式光儲一體機解決方案提供商
思格新能源招股書鏈接: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134/documents/sehk25022100967_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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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Ryan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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