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9日,港交所刊發有關優化首次公開招股市場定價及公開市場規定的建議的諮詢文件,建議檢討相關監管框架,旨在提升現行規定和機制,以增加香港上市證券市場的競爭力,公眾諮詢為期三個月,截至2025年3月19日。
-
下調現行新股公開發售部分回撥至最多50%,改為保障國際配售扣除基石投資者後至少50%,確保機構投資者更好發揮定價作用。建議還包括新股可上調最多一成的靈活定價安排等。
-
縮短基石投資者6個月禁售期的限制。
-
此外對擬以A+H股形式赴香港的上市公司,建議降低在港上市H股最低門檻,佔H股所屬類別股由最少15%下調至10%,或上市市值最少30億港元。
-
同時,港交所建議或考慮設立場外交易市場。
港交所建議建議降低A+H股發行人須於香港上市的最低H股數門檻至發售股份須占該等A+H股發行人同一類別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總數至少10%;或相關H股於上市時有至少為30億港元的預期市值,並由公眾人士持有。
有關建議將為A+H股發行人提供彈性,同時確保在香港上市的股份數目足以吸引足夠的投資者興趣及達到足夠的公眾持股量。
除牌新規實時數年以來,近年被除牌公司較新規實施前明顯增多,港交所應也有所注意,港交所諮詢建議中提議設立類似美國粉單(Pink Sheet Exchange)的場外交易市場,讓包括因未能符合持續公眾持股量規定等原因而被除牌的發行人的證券及其他不同的證券進行交易。
基石投資者禁售期規定或迎重大變動
建議靈活定價,允許上調價格不多於10%
定價方面,港交所建議給予上調定價靈活性,包括定價可上調為發售價上限高出不多於10%,並就維持發售價範圍上限價高出下限最多30%或縮窄至高出下限20%作諮詢。
港交所建議澄清公眾持股量的計算依據。建議按發行人的市值對其上市時的最低公眾持股量作分層規定。將初始公眾持股量門檻分成不同級別,介於首次於香港聯交所上市的證券類別的5%至25%。
港交所目前的初始最低公眾持股量門檻為25%。若申請人的初始市值高於100 億港元,聯交所可接納介於15%至25%之間較低的初始公眾持股量門檻。若申請人的初始市值非常高(遠高於100億港元),可按個別情況,接納低於15%的初始公眾持股量門檻。與其他國際證券交易所相比,香港聯交所定下的初始公眾持股量門檻相對較高。此外,要按個別情況來決定是否給予豁免,當中的不確定性亦可能導致部分申請人選擇其他上市地點的決定。
61家新股香港上市、募資790億,七成來自TMT、醫療健康、消費行業丨香港IPO市場.2024年前11個月
香港上市中介機構排行榜:中金、普華永道、競天公誠、高偉紳,繼續領先 (過去兩年:截至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