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朗泽招股书链接:
主要业务
招股书显示,首钢朗泽在上市前的股东架构中,
首钢集团,持股26.54%;
曹妃甸基金,持股3.54%;
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共行使公司39.56%的表决权。
北京嘉业源(员工持股平台),持股0.99%。
上海铭大实业 ,持股15.34%;
上海德汇,持股4.56%;
朗泽科技香港,持股9.31%;
睿泓投资,持股7.27%;
三井物产株式会社 ,持股4.61%;
国富永朗,持股3.34%;
平阳朴毅,持股2.92%;
广州泛美,持股2.18%;
唐明香港,持股1.26%;
珠海今晟,持股1.26%;
北京嘉业源,持股0.99%;
青岛佰伟智合,持股0.42%;
上海国玶,持股2.07%;
嘉兴国瑆,持股1.42%;
滨河碳化硅制品,持股1.16%;
嘉兴添辰,持股1.16%;
金信凯盈,持股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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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执行董事:董燕女士(总经理); -
6名非执行董事:马力深博士(董事长,首钢京唐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Jennifer Holmgren博士(副董事长,LNZA首席执行官)、林思雨先生(福建冠城总经理)、吴斌博士(中平资本总经理)、张丹先生(首钢基金董事总经理、京西控股总经理、京熙投资总经理)、王妍女士(首钢京唐会计财务部副部长); -
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胡山鹰博士(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生态工业研究中心主任、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冯银刚博士(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研究员)、陈鑫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员)、孔祥达先生(远东发展00035.HK执行董事)。
首钢朗泽是次IPO的中介团队主要有:国泰君安国际为其独家保荐人;安永为其审计师;国枫、司力达分别为其公司中国律师、公司香港及美国律师;天元、普衡分别为其券商中国律师、券商香港及美国律师;弗若斯特沙利文为其行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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