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不僅對上市的公司而言是一項重要的事情,而且對大股東來說也是同樣重要。當公司進行上市項目時,很少人(包括股東自己)會考慮到股東是否亦應該進行某些上市前規劃,例如在公司上市前把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放進家族信託內。
股東不在公司上市前進行規劃的原因有好幾個。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需要在公司上市前做規劃或未能充分理解進行上市前規劃的好處。另一個原因是他們忙於處理公司就上市需要處理的所有事宜而忽略了自己。然而,在公司上市前成立家族信託以及把公司股份轉讓至家族信託是有其他好處。
好處
成立家族信託並把公司股份轉讓至家族信託的好處包括以下幾點:
1. 持續性
家族信託並非與人一樣,家族信託不會死亡,因此家族信託可維持信託資產持有人的持續性,而且視乎管限家族信託的法律,家族信託有可能永遠持續。由於家族信託不會死亡,家族信託持有的資產不會因遺囑認證而無法被動用。家族信託也能減低公司上市項目因大股東的離婚而未能成功的風險。
2. 財富繼承規劃
不同人士對於他們如何傳承財富及供養家人有不同的看法。
把公司股份放進家族信託內並把家人列為家族信託的受益人,這容許希望參與公司運作的家庭成員透過(例如)擔任公司的董事參與公司運作。那些不希望參與公司運作的家庭成員仍可在不需要持有股份的情況下,透過家族信託的分配而收取一部分的利潤。
3. 避免股權分散
某些公司面對的一個問題是公司過了幾代繼承人後公司的股權被分散。例如,公司大部分的股份通常在開始時由一位人士持有,但股份會在其子女繼承股份時被分散,然後進一步在其孫子女繼承股份時被分散。因此到了第三或四代人,每一位家庭成員可能最終只會持有公司很小百分比的股權,而沒有人能實際操控公司,從而出現公司業務缺乏領導者的情況。
家族信託可以避免上述股權分散的問題,原因是股份會由家族信託持有而並不會被分散。
4. 保密性
當家族信託是一間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如同所有其他大股東一樣,家族信託的受託人作為法定持有人需要披露其持股量。除了披露誰是受託人及家族信託的存在,受託人也需要披露委託人的姓名。然而,如果有關信託是全權信託,一般來說,則沒有必要披露受益人的身份,因此,家族信託能提供一定程度的保密性。
5. 稅務優勢
如果委託人或受益人是高稅率司法管轄區的稅務居民,並在公司上市前當公司股份的價值還是比較低的時候把股份放進家族信託內,這相當可能帶來稅務優勢。
考慮因素
在使用家族信託作為上市前規劃的一部分時需要考慮的好幾個因素包括:
1. 選擇受託人
在上市前成立家族信託的一個重要考慮因素是選擇適合的受託人。很多大型國際銀行都會提供受託人服務。除了選用銀行外,另外的選擇是選用獨立信託公司。他們各有利弊。有些人會選擇銀行,因為他們認為銀行攜款潛逃或倒閉的可能性較小。然而,也有些人在2008年金融風暴後對銀行失去信心,因此寧可選擇獨立信託公司。
無論委任誰作為受託人,重要的是確保受託人知道他們自己的職責並有適當的專業知識處理上市公司權益披露的要求。這是因為受託人作為股份的法定持有人需要披露其上市公司股份的權益。
選擇受託人時還需要考慮的其他因素例如:委託人能否與受託人融合相處並能與受託人切實地合作(令人驚訝的是有些人會忽視這個因素)、受託人的穩定性(例如其員工是否有很高的流失率及受託人公司的持有人)、受託人的收費(不應只基於受託人的低收費而選擇受託人是很重要的)、專業知識的程度(選擇一個不知道自己正在做什麼的受託人總是一個壞主意)、受託人願意持有什麼種類的資產(有些受託人只允許家族信託持有金融資產,而不願意(例如)持有公寓或營運業務)以及受託人(當受託人是銀行)是否會要求委託人在其銀行開設及維持一個有最少存款金額的私人銀行帳戶。
2. 成立家族信託的目的
委託人在成立家族信託時希望達到的目的也是相當重要的。例如,成立家族信託是否只是用作促進上市項目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或是否還有其他目的 (例如財富繼承規劃及稅務原因)? 家族信託架構需要因應這些目的而設計。
3. 稅務影響
稅務可能會是成立家族信託時需要考慮的一個因素,因此確保家族信託不會對稅務產生不利影響是相當重要的。
4. 合規事宜
除了考慮成立家族信託及轉讓資產予家族信託會否對稅務產生任何不利的影響外,亦需要考慮是否有任何法律或法規限制家族信託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以及是否有任何申報責任。
上述只是成立家族信託需要考慮的其中幾個因素。除了這些因素以外,當一個人決定使用家族信託持有股份後,他還有其他因素是需要考慮的,例如使用什麼類型的家族信託。因此,尋求適當的專業意見是非常重要的,以避免把金錢浪費在一個不能達至委託人目的的家族信託架構上,或更什者,產生不利的稅務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