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秋明,代為履行「光大證券」董事長職務,董事長、監事長辭職

https://www1.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22/0420/2022042000166_c.pdf


光大證券(06178.HK)於4月20日發佈公告,董事會於2022年4月19日收到董事長閆峻先生、監事長劉濟平先生的辭職報告。


因工作調整原因,閆峻先生辭去公司董事長、董事及董事會戰略與發展委員會召集人職務。閆峻先生已確認,其與公司董事會並無意見分歧,亦無其他因辭職而需知會股東的事宜。
因工作調整原因,劉濟平先生辭去本公司監事長、監事及監事會治理監督委員會委員職務。劉濟平先生已確認,其與本公司監事會並無意見分歧,亦無其他因辭職而需知會股東的事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閆峻先生、劉濟平先生辭職未導致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最低人數,其辭職分別自辭職報告送達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時生效。

 

經本公司半數以上董事推舉,由公司董事、總裁劉秋明先生代為履行董事長職務,直至公司新任董事長選舉產生為止;經公司半數以上監事推舉,由公司監事吳春盛先生代為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直至本公司新任監事長選舉產生為止。

 


資料顯示,劉秋明,1976年出生。上海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中歐國際工商學院EMBA。曾任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機構業務負責人,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總經理,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執委、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副總裁,中民投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裁等職。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十四《企業管治守則》第二部分第C.2.1條,主席與行政總裁的角色應有區分,不應由同一人士兼任。在公司執行董事、總裁劉秋明先生代行董事長職務期間,儘管有偏離上市規則守則條文的情況出現,在董事會(由1名執行董事、6名非執行董事、5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的監督下,董事會具備適當之權力制衡架構,可提供足夠制約以保障本公司及股東的利益。

 

公司注意到部分媒體關於本公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相關報道。目前,公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未有變化,公司經營管理情況正常。新任董事長和監事長人選正在遴選中,公司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要求,儘快履行公司治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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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qswh7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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