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明報等
https://www.frc.org.hk/en-us/FRC_PressRelease/FRC_engagement_and_consultation_TC.pdf

財務彙報局發佈有關進一步改革會計專業的溝通及諮詢文件,新規管制度除現行涵蓋上市公司核數師及其註冊負責人外,其規管權力亦將擴展至專業人士。諮詢期截至5月4日。
新規管制度預計將於今年第四季度開始實施,屆時財匯局將成為香港會計專業的獨立監管機構,並更名為「會計及財務彙報局」(會財局)。
財務彙報局紀律處分部主管梁惠珊表示,針對上市公司核數師及專業人士的處分權力大致相同,惟上市公司核數師就每項失當行為的罰款上限分別為1000萬元或所獲取的利潤或避免的損失的3倍,以較高者為準,專業人士則上限為50萬元。梁惠珊指,有關制度與國際標準接軌,做法亦與本地金融監管機構保持一致。
根據諮詢文件,與會計師公會的紀律處分程序比較,該局會多出一個階段,在聆訊前先作行政決定,以便捷地解決處分,同時保留受規管者視情況將個案交由獨立裁決機構全面聆訊、提出上訴的權利。此外,財匯局以原則為本施加罰款及處分,簡化為考慮每個個案的全部情況來作出決定。財匯局有權命令上市公司核數師進行補救行動,惟對專業人士並無相應處分。
數家會計師事務所擬成立「香港上市公司審計師協會」,以應對財匯局嚴謹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