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交所(00388.HK)公告,於2020年1月1日起,委任戴志堅為港交所代理集團行政總裁及董事會當然成員,同時繼續擔任港交所聯席總裁及首席營運總監;退任行政總裁李小加自2021年1月1日起,獲委任為董事會高級顧問,為期6個月。
公告稱,戴志堅亦會出任港交所董事會常務委員會及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成員、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和GEM上市委員會當然成員,以及上市政策小組成員,其於董事會及旗下委員會的任期,與出任代理集團行政總裁的任期相同。
戴志堅擔任代理集團行政總裁一職,直至港交所委任新集團行政總裁。
公告披露戴志堅之履歷資料:
根據其委任函條款,戴志堅的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年薪700萬港元,他亦符合資格收取由薪酬委員會建議並經董事會批准的酌情表現花紅及股份獎授。於公告日期,戴志堅聲明其持有香港交易所股份110,502股,以及根據僱員股份獎勵計划下尚未授予的獎授股份合計38,002股香港交易所股份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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