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in 2 投行/券商/保薦人/律師/審計師等中介機構 投行前負責人員,IPO保薦失職,被禁重投業界5年 qswh7232 2020年10月5日 Leave a comment 來源:東網 建銀國際金融及交銀亞洲的前負責人員賴文偉(Mr LaiVoon Wai),因未有履行其作為保薦人主要人員,在負責監督兩宗上市申請時的監督職責,遭香港證監會(SFC)禁止他重投業界5年,由2020年9月29日起至2025年9月28日止,並獲香港證監會上訴審裁處的確認。 香港證監會在早前對建銀國際金融及交銀亞洲採取紀律行動後,作出上述的決定。建銀國際金融因保薦福建東亞水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東亞)上市時,未能履行職責於2018年被罰款2,400萬元;交銀亞洲則因保薦中國惠農資本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惠農)上市失職,於2017年被罰1,500萬元。 香港證監會發現,建銀國際金融、交銀亞洲在分別擔任福建東亞、中國惠農的上市申請獨家保薦人期間所干犯的缺失,可歸因於賴本身的疏忽所致。 賴在關鍵時間是建銀國際金融的企業融資董事總經理及負責人員,但卻沒有履行作為保薦人主要人員的以下職責,包括妥善監督就福建東亞、其海外客戶及他們的第三方付款方之間的第三方付款安排所進行的盡職審查過程;用心判斷福建東亞有關第三方付款的解釋是否合理,儘管在盡職審查過程中出現了各項預警跡象;及監督與福建東亞的客戶所進行的盡職審查訪談。 在處理中國惠農的上市申請期間,賴是交銀亞洲的董事總經理、投資銀行部主管及負責人員,但卻沒有履行他作為保薦人主要人員的職責,包括在簽署及向香港聯交所提交上市申請前,採取適當的步驟以確保盡職審查工作符合相關監管規定;及向交銀亞洲的交易小組作出充分的指示及監督,以確保能就在提交上市申請至聯交所發回上市申請期間所重複出現的某些問題,向聯交所和證監會提供已妥為核實的數據。 香港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建新先生(Mr Thomas Atkinson)表示:「針對涉及中國惠農及福建東亞上市申請的保薦人及保薦人主要人員所採取的紀律行動,反映了證監會對他們作為首次公開招股程序和市場質素把關者的角色的重視。他們亦應特別注意上訴審裁處的裁定向市場所傳達的強烈而清晰的訊息,就是保薦人主要人員應妥善監督交易小組的工作並就其負上全責。」 版權聲明:所有瑞恩資本Ryanben Capital的原創文章,轉載須聯繫授權,並在文首/文末註明來源、作者、微信ID,否則瑞恩將向其追究法律責任。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與原作者或公眾號平台取得聯繫。若涉及版權問題,敬請原作者聯繫我們。 更多香港 IPO上市資訊:www.ryanbencapital.com 相關閱讀 因IPO保薦缺失,某保薦人RO被香港證監會禁止重投業界20個月 香港證監會:取得「逮捕令」,通緝串謀操縱股市的兩在逃嫌犯 Author: qswh7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