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明報
香港去年起建議引入「有限合夥基金制度」(LPF),立會早前通過條例,新制本月底將正式實施。數據顯示,現時已有約560家私募基金在本港運營,新制實行後可公司直接將LPF形式的私募基金在港註冊。有會計界人士估計,新制吸資將不止百億元。
「有限合夥」 交稅派息均較靈活
「有限合夥」未必為大眾所熟悉,但對於私募基金業界則是金科玉律。金杜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李幗孫指出,設立私募基金時,業內人士一般都會採用LPF,而非設立公司。他表示,追溯到本港私募基金行業發展初期時,以美國為主的外國私募基金將「開曼群島有限合夥」結構帶來香港,因架構實用,具低稅收、架構靈活優勢,也無其他更為合適的替代架構,而成為慣例。
李幗孫指出,LPF在世界各地的稅收制度中均無納稅義務,即「tax-transparent」(課稅透明實體),政府會直接向有限合伙人徵稅,而公司作為法人實體,則要繳納利得稅等稅項,股東自身亦要交稅;另外,若是一般公司,盈利時才可向股東派息,而LPF不受此限制,出資人可在協議中擬定分成比率,即使最終投資不勝預期,到期時也可獲分成;私募基金一般用作長期投資,LPF的贖回程序較困難,以便鎖定投資。
綜合業界意見,LPF新制主要目的為吸引外資,亦對欲集資美元的中資基金有吸引力。《國安法》落實後,外資會否撤資成為熱話。香港創業及私募投資協會副主席雷約翰(John Levack)認為,以香港為基地的私募基金一向多主要投資內地,因此《國安法》對其而言一早有之,基金或因應法律會在營運上作出部分調整,但暫未聽過任何基金因此而計劃撤離香港。
對欲集資美元中資基金有吸引力
雷約翰表示,去年下半年本港出現風波,使得部分私募基金開始檢視其應急措施,並着手設立後備計劃,當時新加坡便成為候選地之一。但他指出,私募業界長期有將註冊地點與實際營運地點同設一處的「在岸化」趨勢,相信引入LPF後,可幫助本港跟隨此趨勢。
另外,安永金融服務香港稅務主管合伙人何耀波表示,若符指定條件,私募基金在港營運的利得稅有望全免。他表示其客戶中,由國際大型基金至管理資產規模約數千萬美元的中小基金,均曾表示有興趣;而首批在港採用LPF的基金相信最快年底之前便可設立,估計新制可為本地帶來的資金將超數十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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