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李奕和
黃慶祝放棄了最後的倔強。
7月17日,明發集團(00846.HK)公告稱,黃慶祝辭任執行董事兼集團首席執行官。取而代之的是,鍾小明獲委任為執行董事兼集團首席執行官。此外,黃連春也辭任執行董事、集團首席運營官兼執行副總裁。
經此變更,明發集團董事會成員由8位變更為7位。當中,執行董事包括鍾小明(首席執行官)、劉煜煒、伍文峯;非執行董事林家禮(董事會主席);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劉建漢、朱健宏、陳成禮。
早在今年4月,「明發四兄弟」中的老二黃煥明和老大黃麗水先後辭任公司非執行董事、董事會主席兼公司授權代表和執行董事。
隨着老二黃慶祝和老四黃連春的退出,黃氏兄弟四人全部告別前台。在此之前,明發集團的家族式管理備受爭議。
黃氏二號
排名老三的黃慶祝,是明發黃氏四兄弟中,除老二黃煥明以外的第二號靈魂人物。自明發集團股份在2009年11月於港交所上市以來,黃慶祝一直擔任明發集團執行董事兼集團首席執行官。
明發黃氏兄弟出生於充滿濃重商業氣息的福建泉州,那是一個「洗腳上田開工廠辦企業」的年代。
1970年出生,黃慶祝在20歲剛出頭時,已開始了事業征程,做着傢具生意的他,已小有成就。1994年,憑藉閩商靈敏的商業嗅覺,從未做過房地產的黃慶祝和黃煥明一起,創立了廈門明發集團。
黃慶祝在回憶當初為何涉足房地產領域時曾表示,當時有一塊位於廈門蓮前東路的工業用地,「政府要求回收」,這是其成立房地產公司的最初想法。
1998年,在廈門前埔規劃還未清晰之時,黃氏兄弟在這裡一次性開發了13萬平方米的明發國際新城。這個單體13萬平方米的項目,還開創了當時廈門地產開發先河,讓黃慶祝引以為豪。
在1999年到2003年間,明發集團還在廈門相繼開發了明發商城、明芳花園、明發國際新城、明發花園等近十個住宅項目,受到購房者的追捧。明發集團的知名度也在當地開始形成。
2002年,明發開始走出廈門,首先進入江蘇南京。其當時拿下的項目佔據了長江大橋底下2.8公里的岸線、佔地1600公里、建築規模達到230多萬平方米。項目以住宅為主,花了6年的時間完成交付。
隨着南京項目的「走紅」,明發集團也開始進入蘇州、無錫、鎮江、連城、淮安等城市建設項目。
然而,住宅地產開發業務蒸蒸日上,黃慶祝卻始終覺得,搞住宅開發都是在為他人做嫁衣,物業賣出去後都是別人的,明發得到的只是在賬戶上多一些數據,沒有核心競爭力。
黃慶祝更希望能有一個項目,真正讓人們印象深刻,口耳相傳。
明發第一次提出了向商業地產轉型。
恰巧在2002年,廈門政府推出蓮坂舊村改造項目,整個項目以商業作為開發。當年9月30日,明發以7.85億元擊敗寶龍,成功拿下地塊,還刷新了廈門最高地價紀錄。於是,明發集團有了第一個商業項目,這就是後來的廈門明發商業廣場。
該項目2003年動工建設,2004年開始預售,2007年正式開業同時轉預售為現售,佔地面積近20萬平米,建築面積超40萬平米。在當時,能在體量上與之匹敵的商業項目,僅有北京金源世紀廣場和東莞的華南MALL。
此後,明發集團還快速完成了商業地產模式從第一代到第三代的升級,開發經營的模式更多集中在了囊括商業、酒店、寫字樓等多種業態城市綜合體的開發。
2009年11月13日,明發集團在香港聯交所掛牌上市,這也是繼寶龍和禹洲後第三家在港上市的廈門民營房地產企業。黃慶祝得以從區域公司總經理升至目前上市公司的首席執行官。更值得一提的是,黃氏家族財富迎來了暴漲。
上市當天,黃氏兄弟四人作為公司董事一同站在港交所台前,豎起大拇指,滿面春光。黃慶祝曾幸福表示稱,這既是董事照也是家庭照。
「因為這四個既是明發集團的董事,也是親兄弟。」
去家族化背後
有業內人士指出,明發黃氏兄弟的徹底退出董事會,與公司尋求復牌有關。據了解,由於公司前會計事務所對其2015年年報「不發表意見」,財務數據真實性存疑,這家閩系房企自2016年4月開始停牌,至今整整四年過去了,一直復牌無望。
在外界看來,早在2009年實現上市的明發集團卻是一家典型的家族企業,明發「黃氏四兄弟」掌控企業的發展大局,對企業擁有絕對的控制力。在公司內部治理中,黃氏四人有明確的分工。
當中,黃煥明又為公司的核心人物,占公司55%的股權,其餘三兄弟各佔15%的股權。濃厚的家族色彩使明發四兄弟對公司管理有絕對的話語權。據悉,如果中高層員工的建議得不到認可,會遭遇一票否決。
這挫傷了作為上市公司的明發集團現代企業管理體系的建立,並為集團的後續發展埋下禍根。
隨着2000年前後,明發集團進軍商業地產,其在住宅和商業項目上都獲得了較好的發展,集團在2009年至2011年,毛利率一度維持在40%~50%的高水平。但隨後的2013年,明發的發展勢頭急轉直下,兩年後的2015年,利潤巨幅縮減至2609.4萬元,與2014年的8.29億拉開巨大的差距。
2016年4月1日,明發集團被正式停牌。港交所在2016年責令明發集團停牌時,曾給出包括回應2015年年報審計疑點、處理2015年年報中審核保留意見、告知公司重大事項、刊發所有未刊發年度財報四個初始復牌條件。
2019年,除了上述條件以外,港交所再次給明發集團提出了有關企業內部經營管理和管理層誠信管理等三個復牌指引,直指明發集團的內部管理問題。這導致了公司今年以來董事會成員的變更。
近段時間以來,為配合港交所的復牌指引,明發集團還宣布成立了風險管理委員會,提高公司對業務風險的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目前,該委員會成員包括陳成禮、劉建漢、朱健宏三人。
從明發黃氏兄弟的辭任公告中,或者也可以看出公司在為復牌做着最後的努力。
樂居財經了解到,黃麗水、黃煥明、黃慶祝、黃連春四人中僅有黃麗水一人是因為退休計劃而在今年4月辭任,其餘三人的辭任皆經過仔細思量、考慮集團發展歷史和未來發展方向,「認為此乃合適時機讓本公司在董事會層面上進一步邁進專業管理」,是退出董事會的適合時間。
為達成復牌條件,去年7月,明發集團先後兩次向港交所呈遞復牌報告及補充報告;今年3月20日,港交所要求明發集團就達成復牌條件呈遞進一步文件,公司隨後在4月27日向港交所提交詳盡書面答覆。
至目前,明發集團還在等候港交所為其復牌一事做出最終決定。
明發集團(00846):黃煥明退出董事會,以退為進,看來「復牌」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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