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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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9年被聯交所退回的 47 宗案例
2013年5月至9月 17 宗;
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被退回 12 宗;
2015年被退回 3 宗;
2016年被退回 7 宗;
2017年被退回 4 宗;
2018年被退回 0 宗;
2019年被退市 4 宗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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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被退回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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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申請人在最近期財政年度結束前(即2019年12月底前)遞交申請,其申請會因為不被認為大致完備而被退回。在有關情況下,因為按《上市規則》規定申請人營業紀錄期的最後一個完整財政年度尚未結束,聯交所並無充分的基礎/資料去評估有關上市申請。 -
若申請人於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間遞交申請,並符合香港交易所指引信HKEX-GL56-13所列的條件,有關申請人可於其申請版本中載列較短期間(即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兩個財政年度及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財務資料)的會計師報告。然而,申請人須於稍後遞交涵蓋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個財政年度的完整會計師報告給聯交所審閱。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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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被聯交所退市的 4 宗案例
聯交所於2020年6月公布了《就聯交所為何退市若干上市申請提供指引(2020年6月)》,主要列出了2019年被聯交所退回上市申請的4宗(都是主板申請人)上市申請的案例,具體如下:
香港證監會:上年度介入35宗IPO申請、大增84%;處罰中介共4.79億,提出10項刑事控罪
香港IPO上市申請失敗:被聯交所拒絕的18宗案例匯總 (2019年)
香港IPO上市申請失敗:被聯交所拒絕的24個案例匯總 (2018年)
香港IPO上市申請失敗:被聯交所拒絕的39個案例匯總(2013-2017年)
香港IPO上市申請失敗:被聯交所退回的43個案例匯總(2013-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