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計劃推動全面電子化招股方式;據悉,該所最快6月諮詢市場,建議新股若在招股時採取不印刷紙本招股書及紙本認購申請表(俗稱白表),而改用無紙張形式的全電子化招股時,毋須再向港交所申請豁免。若諮詢內容獲市場支持,料最快可於年底落實。
有望今年底落實
港交所發言人響應時指出,正致力探索不同方法以提升本港上市機制的競爭力,將適時向市場公布最新發展。
按照現時《上市規則》第12.11條規定,「新申請人印發上市文件的形式必須包括印刷本」。不過,新股發行人亦可選擇採用在2011年時開始引入的「混合媒介要約」,即容許新股招股時可單獨派發紙本認購申請表,而不須印刷紙本招股書。然而,由於採用「混合媒介要約」要同時滿足多項條件:包括投資者仍可繼續在指定地點索取紙本招股書;要在投資者提出索取紙本招股書後4小時內提供;每個派發紙本認購申請表的地點,均最少有3本紙本招股書可以查閱等,有關做法未稱得上全電子化,且在執行上亦有一定風險,因此極少新股採用,單計由2017年至今年為止,合計只有11隻新股採用。
據了解,由於現時網絡已全面普及化,加上不少投資者認購新股期間均不會索取紙本招股書,以及直接通過網上認購;去年阿里巴巴(09988)來港第二上市時,就曾申請豁免《上市規則》第12.04(3)、12.07及12.11有關提供紙本招股書的規定,成為本港史上首間實行全電子化招股的新股,招股過程順利無誤。
業界支持流程可縮至T+4
港交所希望進一步推動全電子化招股,未來新股將毋須逐一申請豁免。不過,上市公司日後仍需要按規定印刷一本紙本招股書,向公司註冊處註冊存檔。
有外資投資銀行家支持落實全電子化招股,認為此舉除了可節省印刷招股書的費用外,更重要是具環保效益。他提到,招股書的印刷量要視乎該只新股收票行數量,一般而言,集資額10億美元(約78億港元)的較大型新股,需要印刷約一萬本招股書,惟大部分最終只淪為垃圾,「絕大多數投資者都是通過網上銀行或券商抽新股,就算是白表認購的投資者,一般都是只領取認購申請表格,而不拿招股書,導致很多招股書最後都是丟棄。」
有「新股女王」之稱的卓佳商務部董事總經理鍾絳虹亦贊成全電子化招股。她直言,全電子化招股對大型新股較有利,特別是毋須處理通過實物表格認購的支票清算,或可令新股上市流程由現時一般的T+5,縮減一日至T+4。至於對中小型新股或有利有弊,一方面雖可節省印刷招股書的費用,但另一方面少了一個渠道增進公眾對公司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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