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界:CRS實施,富豪難靠離岸公司避稅

會計界:CRS實施,富豪難靠離岸公司避稅

雷軍等多名小米創辦人共同委託方舟信託管理其離岸家族信託,並非新鮮事,實際上內地今年落實修改個人所得稅法例,引發內地富豪擔心當局會否增加對富人徵稅。對於背後原因,方舟信託的營運方諾亞國際控股(香港)CEO劉彥去年接受訪時表示,稅務安排是其中一個原因,但因際情況應需視個案而定。

劉彥表示,離岸信託或無法完全避稅,但仍可以為富商爭取延後課稅時間,惟內地新稅法並沒有明確說明離岸信託資產是否應納稅,徵稅與否,還取決於受益人是否中國納稅居民等條件。

普華永道全球派遣服務中國南部主管合伙人林燦榮認為,近年全球近百個稅區開始實施CRS(共同彙報標準),希望提高稅務透明度及打擊逃稅,開曼群島、英屬維爾京群島(BVI)等地亦開始就CRS立法。他提到,近年啟動的「開曼群島經濟實質法」下,富豪難以透過離岸公司在海外「停泊」大批回報以達至避稅,而且CRS下,中國內地、香港可交換稅務信息,有助堵截漏洞。

普華永道家族信託助傳承資產

林表示,一般而言,透過基金持有離岸家族信託,「好似加多層」,目的不一定避稅,他解釋,家族信託有助傳承及保護資產,「更好地計劃財富,或者分身家」,富豪們可能基於經濟、政治及外匯管理考慮,而設立家族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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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Ryan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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