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HK)昨日公布,就審閱上市發行人年報所得結果和建議刊發《報告》,對發行人於年報的披露大致令人滿意。
港交所是次審閱8個範疇,大致感到滿意。今年審閱的八項範圍包括1) 透過發行股本證券或可換股證券及認購權進行集資;2) 重大資產減值及收購後業績表現保證結果的更新數據;3) 持續關連交易;4)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一節中的業務審視及重大證券投資的披露;5) 被核數師發出非無保留意見的財務報告;6) 重大其他支出/收入的披露;7) 於2016年及2017年上市的發行人;8) 重大無形資產。
報告指出,有待改進的範疇,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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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核數師發出非無保留意見的財務報告 — 在今次審閱中,仍有部分發行人未有披露其審計委員會對非無保留意見的看法,及其就解決引致該等非無保留意見的建議計劃。港交所提醒發行人必須適當披露這些數據。港交所又提醒發行人(特別是多年來被核數師重複發出非無保留意見的發行人)應儘快採取適當行動及實行相關方案去解決引致該等非無保留意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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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討論及分析」一節中的業務審視 — 港交所今年揀選檢視了多名曾被市場批評及質疑其業務模式及財務數據的發行人。港交所審閱這些發行人的年報後發現,這些發行人對其業務模式及財務表現某些重要環節的披露有限,內容也不具體。港交所建議發行人改善「管理層討論及分析」一節的數據披露,以協助股東了解其年內表現的重點及前景,亦可減少市場或因數據不足以致錯誤假設或推測而抨擊發行人。港交所特別建議發行人改善披露以下項目:每個核心業務的業務模式/收益確認方法、營運流程的獨特之處、與主要客戶及供貨商的關係、影響營運的主要風險及相應的風險管理措施,以及如何達成業務目標的策略(包括營運策略及庫務政策)。港交所亦建議發行人討論推動每個核心業務表現的主要因素,及這些因素對發行人的戰略及業績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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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無形資產 — 發行人應力求改善披露的質素,確定其評估減值所用的流程是否充足和恰當,特別是當發行人有重大商譽及無確定可用年限的無形資產。董事及管理層有責任作出恰當分析及判斷,評估減值測試所用的主要假設是否合理,令所用的假設不致過份樂觀。他們不應只依賴專業估值師或其他專家的意見而不作充分的盡職審查。董事亦應根據專業估值師或其他專家的能力、客觀性和資格來評估其勝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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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其他支出的披露 — 港交所發現不少發行人未有就重大的「其他/其他營運支出」作出披露,或只作有限披露。為讓股東得悉更多有關發行人的信息,發行人日後編製年報時應改善披露,適當列出其他支出項目的明細。
港交所上市主管戴林瀚表示,從今年開始,將兩個持續審閱發行人年報計劃的審閱結果合併,並特別根據市場趨勢、監管動態及對發行人合規情況的觀察等選出數方面進行討論,並提出建議和指引,以提高年報披露水平和對股東的透明度,同時確保發行人遵守《上市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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