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於公告日期,比優集團有關轉板上市的所有適用前提條件就公司及股份而言已獲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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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公司於相關期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市值(定義見主板上市規則第9B章)約為12.86億港元,超過主板上市規則第8.09(2)條規定的5億港元,公司預期可達到主板上市規則第9B.03(2)條規定的公司成交量加權平均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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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相關期間內有311個交易日公司股份的每日成交額不少於5萬港元(佔有關期間內交易日的94.24%),公司預期可達到主板上市規則第 9B.03(5)條所規定的股份每日成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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