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新規6月1日生效,散戶可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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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香港證監會發表《有關適用於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建議監管規定的諮詢總結》,《適用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指引》將於2023年6月1日生效。


香港證監會於諮詢期內接獲152份意見書,絕大多數回應者同意有關容許持牌交易平台營運者向零售投資者提供服務的建議。香港證監會將實施一系列妥善的措施來保障該等投資者,包括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的過程中確保合適性、良好管治、加強的代幣盡職審查、納入準則及披露。


香港證監會表示,指引訂明多項適用於持牌交易平台的標準和規定,其中包括穩妥保管資產、分隔客戶資產、避免利益衝突及網絡保安。證監會將就新監管規定提供額外指引、其他包括牌照申請程序等實施細節,以及過渡安排的詳情。


香港證監會將於2023年5月25日在刊登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領《證券及期貨條例》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下的相關牌照的申請表格,並將於2023年6月1日開始接受申請。


香港證監會歡迎已準備好遵守證監會標準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申領牌照。至於無意申領牌照的營運者,則應着手以有序方式結束其於香港的業務。香港證監會特別提醒,儘管有關制度將於2023年6月1日生效,但香港證監會尚未批准任何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向零售投資者提供服務,且現有大部分公眾可接觸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均不受證監會監管。


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女士表示:「提供清晰的監管期望方能促進負責任的發展。香港全面的虛擬資產監管框架依循『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的原則,旨在提供妥善的投資者保障並管控主要風險,從而推動業界可持續地發展和支持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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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qswh7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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